- 集团主席:
- 李小云
- 发行股本 (股):
- 3,333,124,020
业务概述:
该集团主要业务为销售管道燃气、燃气接驳、销售燃煤及气体设备、物业投资以及金融及证券投资。
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燃气管道之投资、经营及管理、以及管道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之销售及分销业务。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营业额为2,552,075,000港元(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236,469,000港元),同比增长106.4%。毛利为746,119,000港元(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419,764,000港元),同比增长77.7%。本年度溢利为166,286,000港元,同比减少29.6%。每股盈利为3.73港仙(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6.70港仙)。而根据新的香港会计准则,集团由2006财政年度开始必须对集团所持有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可换股债券)的公平价值反映在损益表中。
集团於2005年6月以行使价每股1.731港元发行了4,000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其中3,800万美元已於年度内行使。由於该3,800万美元债券在换股时之市场价以及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股价均远高於1.731港元的行使价,故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在本年度损益表中,集团须就全部??????????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确认163,173,000港元公平价值的减少;此外,集团对客户应付合约工程款项及应收账款分别作出了合共79.623,000港元及57,190,000港元的拨备;因此,在扣除此非现金性减值及上述拨备後,集团实现税後溢利及股东应占溢利分别为166,286,000港元及119,774,000港元。若不考虑金融衍生工具公平价值、客户应付合约工程款项拨备及应收账款拨备在年度内及去年同期的变动,则集团期内税後溢利及股东应占溢利为435,780,000港元及389,26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4.5%及81.6%,每股盈利为12.13港仙,同比增加69.5%。
新项目拓展
自上个财政年度起,集团项目拓展逐渐转向大中型城市。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止,集团累计合共於16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68个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拥有管道燃气专营权)、6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1个煤层气项目及1家拥有天然气勘探权的天然气公司。
新项目包括11个城市管道燃气专营权项目(拥有管道燃气专营权),地区包括浙江省台州市及金华市,广东省的梅州市、汕尾市及云浮市,河北省渤海新区,辽宁省渖阳苏家屯区及大连金州开发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陕西省榆林市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1个於河北省的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及1个位於内蒙古的煤层气项目。
以上新增项目覆盖市区可接驳人口约为10,709,000人(约3,286,000户)。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集团所有燃气项目覆盖的城市可接驳人口已增至约42,800,000人(约13,329,000户),较二零零七年增长33.7%。
除投资新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外,集团亦在河北省黄骅市投资??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因此集团於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由去年??个增加至今年6个。
管道燃气网路建设
修建城市燃气管网是集团的主要业务之一,集团通过修建城市主干管网及支线管网,将天然气管道接驳到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并向用户收取接驳费和燃气使用费。
於本财政年度,集团共建成储配站(门站)17座,高压管线243公里,市政中低压管线约3,068公里及庭院小区管网3,073公里。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已实现天然气通气的城市达到50个,累计已建成56座储配站(门站),高压管线约814公里,中低压管线约7,534公里,及庭院小区管网7,870公里,储配站(门站)设计日供气能力为8,638,611立方米。
住宅用户
本财政年度内,集团共为280,230户住宅用户完成接驳工程,较去年同期增长约70.3%,住宅用户平均支付的管道燃气接驳费为2,295人民币。
於财政年度内集团亦收购了623,032户住宅用户,收购用户主要来自德州及青岛项目。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集团累计接驳的住宅用户为2,253,044户,较去年同期增长约64.8%,占集团整体可供接驳用户的20.6%。
工商业用户
与住宅用户相比,工商业用户用气需求巨大,亦是集团重点发展的方向。本财政年度内,集团共接驳56户工业用户及1,852户商业用户;并分别收购16户工业用户及7,022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主要涵盖化工、陶瓷、建材、冶金和玻璃等行业。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集团累计收购及接驳185户工业用户及19,325户商业用户,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约43.4%和84.7%。於本财政年度,工业用户的接驳费按照合同的日供应量平均30人民币╱立方米╱日计算,商业用户的接驳费平均为每户47,533人民币。
於本财政年度,集团录得接驳费收入615,282,000港元,占集团年度内总营业额的比例约为24.1%,接驳费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8.9%。
管道燃气销售
接驳费为一次性的收入,集团最终的利润来自燃气销售收入。
本年度内集团共销售1,043,523,000立方米天然气,较去年同期增长191.7%。其中150,720,000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予住宅用户,236,577,000立方米天然气予城市工业用户,117,750,000立方米天然气予商业用户,105,476,000立方米天然气予CNG汽车用户,433,000,000立方米天然气予长输管线工业用户及其他用户。
於本财政年度,工业用气占集团天然气总销量的比例约为64.2%,商业用气占集团天然气总销量的比例约为11.3%,居民用气占集团天然气总销量的比例约为14.4%,CNG汽车用气占集团天然气总销量的比例约为10.1%。以工商业用气为主的用户结构使得集团未来天然气销量的增长具有巨大的潜力,同时政府对於工商业用气宽松的价格管制环境,也使得集团更容易转嫁上游天然气价格波动的风险。
於本财政年度内集团录得天然气销售收入1,691,159,000港元,占集团年度内总营业额的比例约为66.3%,天然气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25.5%。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天然气合计的日供应量已达到3,931,089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43.0%,其中已接驳的住宅用户实际日用量约为515,238立方米,工业用户实际日用量约为2,475,731立方米,商业用户实际燃气日用量约为528,970立方米,CNG汽车用户实际燃气日用量约为411,150立方米。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集团天然气合计的日供应量已超过4,660,000立方米。
在过去一个财政年度,集团对住宅用户的天然气平均售价(不含税)为1.75人民币╱立方米,对工业用户的平均售价(不含税)为1.84人民币╱立方米,对商业用户的平均售价(不含税)为1.85人民币╱立方米,对CNG汽车用户的平均售价(不含税)为1.95人民币╱立方米。
集团主要发展管道天然气业务,但集团部份项目仍然销售管道煤气与液化石油气。期内,抚顺、柳州、扬州及青岛录得部分管道煤气及管道液化石油气的销售收入。本财政年度内集团共销售105,336,000立方米煤气及液化石油气,其中86,334,000立方米煤气及液化石油气为售予住宅用户,14,055,000立方米煤气及液化石油气乃售予工业用户,4,948,000立方米煤气及液化石油气则售予商业用户。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集团现时已拥有天然气汽车加气站49座,日加气量超过430,000立方米,本财政年度车用压缩天然气销量已占集团年天然气销量的10.1%,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约364.1%。未来集团将进一步加快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步伐,扩大在车用燃气市场上的占有率。
其他项目发展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集团与内蒙古乌审旗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在鄂尔多斯市开发、建设和经营煤层瓦斯气项目。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定,集团将在内蒙古乌审旗纳林河地区共计2,44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进行煤层气的勘探及开采。集团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开采的煤层气进行综合加工利用、液化、管道输送和应用。首期勘探开发的区域为600平方公里。煤层气的成分与常规天然气相同,主要成分是甲烷。煤层气可以进入天然气管线,是一种优质高效的洁净能源。发展及使用煤层气可为集团带来大量商业机会。
於二零零八年三月,集团收购浙江中油华电集团53%权益,同年五月,集团再增购30%权益,令集团实际持有合共83%浙江中油华电集团权益。中油华电集团主要业务为液化石油气及化工制品销售业务。而其主要投资建设有四个大型石化产品仓储物流基地,地点分别是位於温州小门岛基地、广州南沙基地、江苏靖江基地及广西防城港基地,这四个基地分别拥有50,000吨级液化石油气专用码头各一座,同时,在汕头、福州、晋江、温州和海盐地区拥有七座2,000至5,000吨级小型码头。各码头输配管线与储运设施齐全,能满足进口外轮和国内船只的停靠接驳要求,码头泊位总能力约为220,000吨。另外,中油华电集团还拥有与之相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一级储库四座,二级储库九座,三级分销站22座,二甲醚生产装置三套,其液化石油气总库容约为274,715立方米,化工品库容约为78,000立方米,年二甲醚生产能力130,000吨。该集团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已基本形成较完善的石化产品销售和物流配送体系,目前是国内最大的液化石油气贸易企业。
业务展望:
回望过去一年,集团投资策略除了进一步投资下游城市燃气项目和中游长输管道项目外,亦加强了上游天然气供应市场的投资。中国燃气已投资位於内蒙古地区的煤层气项目。最近,中国燃气也收购了浙江中油华电集团,该公司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的采购、进口、仓储及分销业务。
展望下一财政年度,在城市燃气分销领域,集团仍将以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基础,积极寻求国内大中型城市燃气项目的投资机会。在上游天然气开发与输配领域,由於集团已於二零零六年年底获得由国家商务部发出可经营进出口及国内批发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二甲醚等燃气物质的业务牌照,在完成收购浙江中油华电集团後,集团将运用其现有的码头接收能力以及仓储和分销网络,配合集团已有的业务牌照,开展液化石油气的批发及零售业务。此举将可协助集团进一步完善气源供应体系及提高用户量,从而大大提升集团可持续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全球各国正面对通货膨胀及能源价格高企的影响,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会受到影响。在这个宏观经济环境下,集团的未来发展将面临着挑战但同时亦为集团带来机遇。在油价高企的格局下,由於国内天然气价格远低於同等价值的石油及石油副产品的价格,集团预期将会有大量客户,特别是工业用户,由其他燃料转用天然气,为集团的燃气事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2008北京奥运在过去多年的筹办过程当中,大大提高了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和广大人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意识,令致他们更愿意使用清洁能源,使天然气在各使用领域上得到政府及人民空前的接受和支持。
集团一直以提供可靠、安全及清洁的燃气及优质的服务予用户为荣,中国燃气以负责任的态度管理业务所在地的设施,以提供人民生活质素为目标,积极参与业务所在地的社会事务,一直以来都获得业务所在地的政府及用户支持。中国燃气深深明白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及影响力。在未来的日子,集团将透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加强集团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