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主席:
- 戴永革
- 发行股本 (股):
- 20,000,000,000
业务概述:
根据Euromonitor的报告,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经营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司为中国最大私营独立地下服装服饰批发及零售商城的运营商及开发商。
业务回顾:
根据Euromonitor的报告,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经营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司为中国最大私营独立地下服装服饰批发及零售商城的运营商及开发商。在中国,不论地下商城还是地面商城均须面对激烈竞争。然而,透过兴建人民防空工程及於和平时期将人民防空工程用作地下商城,公司相信公司有一个独特且高效率的商业模式,其特点包括不受诸多适用於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税收及政策之限制、毋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增值税,且现时获豁免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规定的物业税,因此公司得以凭藉相对低成本扩张,并帮助公司确立作为地下商城所在地的重要服装及配饰批发中心之一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透过将商城建於地下,可在地面土地供应有限的城市的黄金地段经营。公司从事市场研究、选址、工程策划和监控、店舖招租和使用权的转让、商场管理服务等。公司目前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营三个互通的地下商城(一个部份除外),并在广东省广州市经营另一个地下商城,总建筑面积约为111,318平方米。公司目前亦於河南省郑州市及辽宁省渖阳市拥有两个在建项目,而公司於哈尔滨、广州、武汉、郑州、天津、南昌及深圳另有九个作未来开发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411,558平方米。公司已就已竣工、在建及作日後发展的地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的商业开发和营运从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取得许可证,(这些项目中包括由人和集团、北京宝荣及KII分别代表公司及为公司利益获得项目建议书批覆的总建筑面积为313,958平方米的哈尔滨项目第四期及第五期、武汉项目及南昌项目)。公司全部项目均紧临交通枢纽,如地铁站、火车站、公车站及市际长途客运中心。
公司於一九九二年六月在哈尔滨开设首个地下商城,建筑面积约为15,920平方米。公司早期业务集中於哈尔滨,公司拥有於该市地下商城的另外两期,建筑面积分别约为26,829平方米及21,015平方米,并分别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及二零零四年正式开业。凭藉公司多年积累的业务及经营经验以及在哈尔滨取得的佳绩,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开始将业务扩展至中国其他城市。公司於广州拥有一个地下商城,建筑面积约为47,554平方米,该商城於二零零七年一月正式开业。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在郑州开始兴建另一个项目,获批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00,500平方米。根据公司的项目计划,预期将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开业。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在渖阳开始兴建另一个项目,获批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67,000平方米(包括建筑面积为8,892平方米的停车场)。根据公司的项目计划,该商城预期将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前开业。公司计划未来将业务进一步扩展至全国其他城市。在过去十六年来,公司在经营及发展中国地下商城方面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庞大租客客户基础并取得了对中国服装及配饰批发及零售市场的深入理解。公司相信该等优势将有助在中国其他城市复制人和商业的商业模式。
公司的业务重点是经营由公司开发的地下商城。在地下商城的开发完成後,公司以出租大部分地下商城的商舖单位的方式经营地下商城,以获得中长期的经常性租金收入。为了提高流动性及优化资本资源的使用,公司亦转让一部分商舖的经营权,以便提早收回部分建筑成本及向未来项目开发提供资金。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竞天认为,根据中国人防空工程法例及从地方人民防空办公室取得的证书,该经营权转让为有效,并属法例许可及机构批准的相关附属公司业务范畴,且无须取得其他政府许可或存档。截至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以及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来自转让经营权产生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38%、52%及89%,而公司预期,该来自转让经营权的收入於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将占同期公司收入的大部份。尤其,预期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超过80%的收入乃来自竣工後的郑州项目第一期及渖阳项目第一期商舖单位经营权转让。见「风险因素—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风险 — 在成功完成项目及实现该项目收入之前,公司面临重大开发风险」。公司短期内旨在平衡收入流量(包括租金收入及转让经营权收入),以优化公司的溢利能力。至於长远而言,公司预期租金收入将成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向所有商舖提供完整的管理服务,并帮助租户吸引更多顾客来到人和商业的地下商城,提高销售额。於二零零六年,公司启用「地一大道」作为在广州的首个地下商城的名称。为了巩固及加强品牌知名度,公司计划於未来统一以「地一大道」作为公司所有地下商城的品牌名称,对於目前用「人和商城」作为名称的哈尔滨地下商城,公司未来也将使用「地一大道」的名称。
公司的所有地下商城均为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及其他地方办公室制订的标准进行设计及建造。根据「中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相关规例,中国政府支持私营及外资公司投资於人民防空工程的开发,於和平时期,投资者可使用及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并取得人民防空工程产生的利益。就建设人民防空工程而言,虽然中国政府机构有权於战争时期接管人民防空工程,以用作人民防空洞,而公司有权使用、经营、管理公司开发的设施,并取得其产生的溢利,包括出租该等设施内的商舖单位或转让商舖单位经营权,且无须就该等权利支付任何代价。尽管现行中国法例及法规并无就地下人民防空工程界定「战争时期」,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竞天已告知公司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界定的「战争时期」用作参考。该法例将「战争时期」定义为中国政府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当军队接获行动任务或当任何敌方人士进行突击,或当军队根据戒严法执行任务或面对突发暴力事件时。如同中国其他物业般,在出现「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中国戒严法」订明的紧急情况下,公司的地下商城可能被政府所接管。倘公司的租赁协议或转让经营权因中国政府接管该等设施而被终止,而商舖单位在余下租期或经营权期应公司要求退还予公司,根据合约条款,公司须向租户或承让人退还剩余年期的租赁预付款项或转让费的未动用部分(视乎情况而定),该等事项将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及法规,作商业用途的地下人民防空设施并不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公司不受许多适用於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税务及政策的限制,且诚如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竞天所告知,公司不受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於二零零七年五月联合颁布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颁布有关限制国外筹集基金汇款至中国的通知所限制。
截至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公司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5,200,000元、人民币162,700,000元、人民币366,500,000 元及人民币409,800,000 元, 同期公司的全年溢利分别为人民币11,900,000元、人民币48,500,000元、人民币266,700,000元及人民币279,000,000元。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公司的收益较二零零七年同期轻微上升,惟公司的溢利大幅下降。溢利减少主要因管理层奖励计划开支人民币17,000,000元及有关四川地震的捐款人民币5,000,000元令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的行政费用增加。
业务展望:
公司将利用於哈尔滨及广州取得的开发及运营经验,通过拓展至中国其他城市来扩大人和商业的业务。为了达致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及推动未来增长,人和商业计划采用下列策略:
扩展公司的业务、巩固市场领导者地位
公司成功利用於哈尔滨的开发及运营管理经验,在短时间内进入广州市场。公司的目标是充份利用过往经验,在中国其他主要城市开发类似於哈尔滨和广州的大型地下商城。通过该等扩展,公司将扩大经营规模,巩固并加强公司的市场领导者地位。最近,公司开始了郑州项目第一期及渖阳项目第一期的建设,并於哈尔滨、广州、武汉、郑州、天津、南昌及深圳拥有九个作日後发展的新项目。公司亦正为北京、长沙、成都、重庆、杭州、合肥、西安及义乌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已递交开发申请(由公司或透过代名人提出申请)。公司的长远目标是建造全国性的地下商城网路,并通过统一品牌、连锁经营整合公司未来开发的所有项目。公司致力於成为能够为租户提供在服装批发及其他领域具有最佳成功机会的地下商城开发商,并为租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及舒适的环境。
优化租赁期、地下商城业务多元化
公司计划通过下列措施使公司的收入和溢利最大化:
? 优化租赁期:公司计划将店舖单位的租赁期调至最优化年期。公司的租赁一般在租赁期内产生固定的租金收入。公司打算在位於哈尔滨的商城维持长期租赁,而在高增长市场的新商舖单位设定较短租赁,从而使公司的租金收入能适时反映中国服装服饰批发及零售市场的增长;及
? 地下商城业务多元化:公司计划透过於中国多个高增长城市建立地下商城,分散区域风险,同时发展服装以外各类商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以分散行业风险。
战略性推广「地一大道」品牌
公司相信,自主拥有品牌对统一连锁经营地下商城至关重要。公司计划使「地一大道」成为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地下商城品牌。如取得成功,加强品牌知名度将有助於吸引新租客及加快公司扩展至新市场的步伐,继而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管理系统及扩大公司的潜在租户基础
公司计划进一步改善项目规划及商城管理系统、租客的目标客户分类、优化的空间使用、管理效率及向租客适时提供地下商城的资料。公司相信,公司可以藉此提高地下商城的声誉、实现更高租金收入并保持公司现有租户的忠诚度。公司亦计划扩大潜在租客基础。公司的研究队伍将继续为公司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并评估潜在的项目开发地点。公司相信,公司的市场研究能力使公司得以制定有效的未来发展策略,并将公司地下商城置於具有成本效益及有利可图的市场及贸易中。
继续保留大部分地下商舖单位作租赁用途
公司的策略为在转让商舖单位经营权的一次性收入及租赁产生的经常性收入两者间的比例维持平衡,以符合建设新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从经常性现金流及从长期租金增长潜力中获利。上述比例须不时进行调整,并需考虑公司日後的资金需求,公司目前的政策为在任何公司的现有或新项目中维持大部分商舖单位(以总建筑面积计算)作租赁用途,以及其後转让余下商舖单位的经营权。此外,公司旨在透过优化来自转让经营权收入及租金收入的组合,以令总收入稳定增长。至於持作出租的新项目商舖单位,公司在完成建筑工程前向新租户收取一次性入场费或最少一年的预付租金,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目前中国法例及规例并无限制或禁止公司就有关兴建作人民防空工程的地下商城营运收取预付款项,且亦无规定所收取的费用限额。商舖单位的租金及转让经营权费用主要参考现行市场惯例,以及邻近公司地下商城的可资比较商业物业,并根据公司的整体营销策略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