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公开拍卖结果的公告
我公司(简称:花雕1,代码:400049)日前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榕执行字第64 号《民事裁定书》: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华林支银申请执行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 年4 月30 日对查封的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21492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9%)进行拍卖,经过公开拍卖,上述股票被北京鑫轮明月贸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23 万元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闽越花雕”社会法人股21492042 股的冻结;
二、被执行人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闽越花雕”的社会法人股21492042 股被北京鑫轮明月贸易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23 万元竞得。买受人凭本裁定自行至有关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目前该股权的过户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 月16 日(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