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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港股份:镇江合作开发优惠商品房 解决住房问题

    14/8/2008 11:08:59 来源:全景网 【】【】【
  •   合同标的金额约为18.75亿元,分三年交付结算 

        大港股份<002077>于近日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优惠商品房合作开发协议书》,双方将在协议期间内,共同合作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参照周边地区的商品房价格测算,合同的标的金额约为18.75亿元。 

        据了解,根据镇江新区的发展规划,镇江新区未来的功能将定位为“新港区、新园区、新城区”,每年因拆迁导致的商品房需求将在30万平方米以上。新区管委会为镇江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新区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领导。 

        基于目前在商品房开发领域良好的合作关系,大港股份与新区管委会就2009年至2011年期间合作开发优惠商品房事宜,进行了积极协商并签署了协议书。在协议期间内,双方共同合作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并由新区管委会以优惠的价格用于安置拆迁户,以及解决镇江新区范围的教师集中居住问题。 

        大港股份将在2009年到2011年三年间,根据新区的拆迁规划,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优惠商品房。在工程竣工后,所有房屋均交付新区管委会,管委会按照协议书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并负责销售。大港股份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建设优惠商品房约2000套、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于2010年12月底前建设约2500套、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于2011年12月底前建设约3000套、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目前,优惠商品房销售价格尚待物价部门核准,根据双方签订的优惠商品房合同开发的面积,参照周边地区的商品房价格测算,合同的标的金额约为18.75亿元,2009年到2011年三年交付结算金额分别为5亿元、6.25亿元和7.5亿元。
     
        大港股份表示,作为优惠商品房的开发方,该合同的履行将为公司在房地产开发业务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和新区管委会进一步扩大商品房开发领域的长期合作提供了保证;同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将增加公司主营收入和主营利润,同时加快了资金回笼。 (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