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8 年8月21日,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设立“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拟募集人民币100 亿元保险资金,其中中国人寿<601628.SH>投资80 亿,以专项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一期工程、国道112 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和天津至汕尾公路天津段项目;投资期限为12 年,年度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为1.5‰;
海通证券事件性观点:
该投资对公司影响略偏正面。在目前A 股非常糟糕情况下,我们认为寻找合适的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是目前较好的投资策略。一方面这类投资期限较长(12 年)正好能与公司负债久期相匹配;另一方面收益率通常要高于国债,且相对还是较安全,非常适合寿险资金运用。
由于没有具体项目收益率和相关风险方面信息,我行很难进一步评估具体影响。考虑到80亿资金仅占2008 年6 月30 日8542.61 亿投资资产的1%,总体影响有限,维持原先"中性"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