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期时结算
行使认购证时,持有人可得到相关资产价格(即现货价格)和行使价的价差的正数。收益 = 现货价格 — 换股价 (如现货价格高于换股价) 或
收益 = 0 (如现货价格低于或等如换股价)
行使认沽证时,持有人可得到行使价与相关资产的现货价格的价差的正数。
收益 = 换股价 — 现货价格 (如现货价格高于换股价) 或
收益 = 0 (如现货价格低于或等于换股价 )
大多数香港上市的认股证是以现金作算。
2)、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
与国内权证一样,权证的到期日并不是最后交易日。权证的到期日之前,都有一段“行权期”,权证持有者利用这段时间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香港窝轮市场上,窝轮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日前的第四个交易日。举例来说:如果认股证是于6月21日(星期五)到期,其最后交易日就是6月17日(星期一),从星期二至星期五的四天里,该认股证会停止交易。也就是说,连同最后的到期日在内,共有四个交易日不再进行交易。 |